实际使用声明(DAU)
制度概要
在菲律宾,商标申请人及权利人须提交实际使用声明(Declaration of Actual Use,DAU),以维持商标申请或注册。
DAU用于声明商标已在菲律宾实际使用,并须按规定附上使用证据。
重要提示: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需的DAU,可能导致申请无法继续或注册被移除。
提交期限
DAU通常须在商标生命周期的以下阶段提交:
- 申请后第3年: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。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菲律宾的,自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起算。
- 注册满5年:自注册满5周年之日起1年内提交。马德里指定菲律宾的,相应期限从给予保护声明满5周年之日起算。
- 续展后:自续展日起1年内提交。
- 每次续展满5年:自每次续展满5周年之日起1年内提交。
以上维护义务同样适用于通过马德里体系在菲律宾获得保护的商标。各阶段起算日应根据案件记录分别确认。
实际使用证据
提交DAU时,须提供商标在菲律宾实际使用的证据。常见证据包括:
- 商品标签及包装
- 发票及广告资料
- 网站截图
- 店铺照片
- 菜单及宣传册
- 与相关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服务资料及其他使用文件。
证据应能反映商标与相关商品或服务的联系,以及在菲律宾的实际商业使用。仅能证明境外使用的资料通常不足。
部分使用与不使用风险
- 证据范围:通常不要求为每一项列明的商品或服务分别提交使用证据。但涉及多个类别的申请或注册时,应按类别整理相应的使用资料。
- 同一类别内的使用:根据菲律宾知识产权法第152.3条,在注册类别中的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,可以防止同一类别内其他商品或服务因不使用而被撤销或移除。该效果不当然延伸至其他类别,因此应按类别核查实际使用证据及DAU履行情况。
维护策略:申请时应合理确定商品及服务范围,注册后持续保存使用证据,并定期核查实际使用状况。
延期与不使用声明
- 第3年DAU延期:如在3年期限届满前提出请求并缴纳规定费用,可申请一次6个月的延期。应避免将这一延期规则直接套用于其他阶段的DAU。
- 不使用声明:因法规认可的正当原因而无法使用商标时,在符合适用条件的情况下,可提交不使用声明(Declaration of Non-Use,DNU)。仅因尚未开展业务,并不当然符合条件。
实务要点
DAU是菲律宾商标实务中非常重要的维护要求。外国申请人在申请或注册后,尤其容易忽略这一义务,造成权利损失。
建议系统管理DAU期限,跟踪商标在菲律宾的实际使用,并及时收集、保存可提交的证据。
TATON LAW FIRM的支持
TATON LAW FIRM知识产权部为商标申请及注册后的维护提供支持,包括:
- DAU期限管理
- 使用证据审查
- DAU准备与提交
- 不使用声明相关事项
- 注册后维护策略
相关商标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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